V观财报|新兴铸管曾任独立董事因配偶短线交易被警示
闫华红担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兴铸管)独立董事期间,财报公司独立董事闫华红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新兴线交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铸管曾任规定,(中新经纬APP)独立董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因配易被有关规定,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网站截图
据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网站15日消息,偶短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警示
据新兴铸管3月4日公告,财报
公告提到,新兴线交截至公告披露日,铸管曾任构成短线交易。独立董事成交金额394000元。因配易被其配偶于2月21日买入新兴铸管股票100000股、偶短
中新经纬3月15日电 新兴铸管一曾任独立董事闫华红因配偶短线交易收警示函。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财报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表示,成交金额398000元,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闫华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于3月7日卖出新兴铸管股票100000股、闫华红未持有公司股份。